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25号)等有关要求,落实按效付费机制,规范湖北省文化行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我省PPP项目管理水平,谈球吧网址制定了《湖北省文化行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请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财政部门、项目公司(社会资本)、第三方机构一并遵照执行。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3日
湖北省文化行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化行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以下简称《指引》)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鄂财金发〔2021〕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条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文化行业PPP项目绩效评价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文化行业类二级行业中文化场馆类PPP项目。
第三条文化行业PPP项目要进行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本体系重点规范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系统性、重要性、相关性、实用性、经济性”原则。
第四条文化行业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原则。
第二章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第五条 文化行业PPP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绩效指标、指标解释、数据来源、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等构成。
第六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反映绩效目标的关键要素,由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构成。一级、二级指标参照《指引》进行设置,三级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设置。
第七条 数据来源是在具体指标评价过程中获得可靠和真实数据或信息的载体或途径。获取数据的方法通常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及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
第八条 评价标准中有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依照合同约定执行;评分标准视情况扣分的,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细化确定。
绩效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指标权重主要采用专家调查、层次分析、主成分分析等方法确定。
第三章 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九条 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机构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产出、效果、管理三个一级指标的基础上设计形成二级、三级指标,并为相应指标恰当命名,形成具体的指标名称。
第十条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建设期绩效评价设置二级指标十五项、三级指标二十六项(具体见附件1)。
产出指标包括:前期管理(前期资料及手续办理);施工进度(进度计划及执行、完工情况);工程质量(质量控制、竣工验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事故、工程保险);成本控制;合同履行(纠纷与投诉)。
效果指标包括:社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社会责任);生态影响(环境保护);可持续性(投资计划、沟通协调);满意度(政府部门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
管理指标包括:组织管理(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制度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资金管理(资本金到位、融资到位、资金使用);档案管理;信息公开(资料报送、信息公开)。
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机构建设期绩效评价设置二级指标九项、三级指标十四项(具体见附件2)。
产出指标包括:履约情况(合同履约);成本控制(控制机制、成本管控)。
效果指标包括:满意度(项目公司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可持续性(组织保障、沟通协调)。
管理指标包括:前期工作;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绩效目标与指标);监督管理(质量监督、财务监督、日常监督);信息公开。
第十二条 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和重要程度,项目公司(社会资本)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权重分别为60%、20%、20%;项目实施机构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权重分别为40%、20%、40%。
第四章 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 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实施机构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指标体系。
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产出、效果、管理三个一级指标的基础上设计形成二级、三级指标,并为相应指标恰当命名,形成具体的指标名称。
第十四条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运营期绩效评价设置二级指标十四项、三级指标二十九项(具体见附件3)。
产出指标包括:项目运营(运营计划、运营保障、开放时间/接待人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宣传);项目维护(维护方案、建筑物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成本效益(成本控制);安全保障(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事故)。
效果指标包括:经济影响(经济效益);生态影响(环境保护);社会影响(新增就业、诉讼及投诉);可持续性(项目可持续性、财务可持续性);满意度(政府部门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
管理指标包括:组织管理(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决策流程);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档案管理;信息公开。
第十五条 项目实施机构运营期绩效评价设置二级指标九项、三级指标十四项(具体见附件4)。
产出指标包括:按效付费(绩效评价组织、付费情况);其他履约情况。
效果指标包括:物有所值;满意度(项目公司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可持续性(组织保障、沟通协调)。
管理指标包括:预算编制;绩效目标与指标(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监督管理(质量监督、财务监督、日常监督);信息公开。
第十六条 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和重要程度,项目公司(社会资本)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权重分别为80%、10%、10%;项目实施机构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权重分别为40%、30%、30%。
第五章 绩效评价程序
第十七条 结合PPP项目实施进度及按效付费的需要确定绩效评价时点。原则上项目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结合各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项目运营期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每3-5年应结合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移交完成后应开展一次后评价。
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指引》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及项目实施机构的评价(自评)结果开展再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九条 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是按效付费、落实整改、监督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按效付费。项目实施机构按照《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建设期绩效评价结果。实施机构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价结果的应用方式,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项目实施机构按照《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政府年度运营补贴支出应与运营期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第二十一条 落实整改。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开展整改工作,强化项目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整改结果应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项目实施机构应区分影响评价结果的责任主体,涉及自身问题的,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涉及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或其他相关部门问题的,应督促各方及时整改落实。整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
第二十二条 监督问责。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合规合法。
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应纳入其工作考核范畴。
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传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应积极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必要时可建立信息公开及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和回复意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遇上级政策文件发布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1.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2.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实施机构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3.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4.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实施机构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附件1
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评价对象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数据来源 |
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 |
备注 |
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绩效评价 ( 100 分) |
产出 ( 60 分) |
前期管理 ( 3 分) |
前期资料及手续办理 ( 3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前期负责办理的项目资料和各项手续规范、齐全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前期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批复手续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项目前期资料和各项手续齐全,得 2 分。每缺少 1 项扣 0.5 分。 2.项目前期资料和各项手续办理及时性,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的,得 1 分,未及时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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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 ( 6 分) |
进度计划及执行 ( 3 分) |
评价项目公司施工进度计划及执行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提供施工总体进度计划、阶段性计划、施工计划调整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得 1 分。未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不得分。 2.实际施工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符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得 2 分。 否则根据执行进度比例扣分。 3.如有项目调整,相关调整手续应齐全,否则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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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情况 ( 3 分) |
评价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工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提供 PPP 项目合同、分部分项完工、竣工验收资料、建设期延期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按《 PPP 项目合同》约定按时完工的,得 3 分。每延迟 1 个月扣 0.5 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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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30 分) |
质量控制 ( 20 分) |
评价项目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提供施工质量管理方案、监理报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编制了施工质量控制方案且内容齐全、科学合理的,得 4 分。未编制施工质量控制方案,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或不合理,视情况扣分。 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得 8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2 分。 3.建设施工过程完好,且未发生工程质量缺陷的,得 8 分。建设施工过程中每发生一次工程质量缺陷,扣 2 分。 4.施工质量未按方案执行、监理程序不规范、监理日志不完整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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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绩效评价 ( 100 分) |
产出 ( 60 分) |
工程质量 ( 30 分) |
竣工验收 ( 10 分) |
评价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及通过情况。 |
资料审查、案卷研究。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且合格,得 10 分,未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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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10 分) |
应急预案 ( 3 分) |
评价项目建设期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制定了应急预案,得 1 分。未制定,不得分。 2.建设期间进行应急演练,得 2 分。未进行,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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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事故 ( 4 分) |
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建设过程中未出现安全事故,得 4 分。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 2 分;发生较大事故扣 4 分。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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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 ( 3 分) |
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保险购买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购买保险的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按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规定、《 PPP 项目合同》约定及时购买工程建设保险,得 3 分。每缺少 1 种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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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 ( 7 分) |
成本控制 ( 7 分) |
评价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施工预算、过程确认、竣工决算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竣工决算未突破最终批复概算的,得 7 分。每超出 1% 扣 0.7 分。 (注:《 PPP 项目合同》中未对建设成本控制进行约定的项目适用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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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 4 分) |
纠纷与投诉 ( 4 分) |
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纠纷、投诉及履约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诉合同纠纷(包含诉讼记录、来往公函等)、上访或投诉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履行相关合同未出现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合同纠纷事件,得 2 分。每发生一次合同纠纷扣 1 分。 2.履行相关合同未出现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上访或投诉事件,得 2 分。每发生一次上访或投诉扣 0.5 分。 3.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行为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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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绩效评价 ( 100 分) |
效果 ( 20 分) |
社会影响 ( 6 分) |
安全文明 施工 ( 2 分) |
评价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检查评定等级合格及以上,得 2 分。评定等级不合格,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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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 4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税收、社保等)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依法足额缴纳税款,得 2 分。未依法缴纳税款,不得分。 2.依法足额缴纳职工社保,得 2 分。未依法缴纳职工社保,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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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影响 ( 4 分) |
环境保护 ( 4 分) |
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公司的检查情况、媒体相关报道、行政处罚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建设施工符合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要求,未产生生态污染和环境破坏事件,得 4 分。 1.每发生一起一般环境事件扣 1 分; 2.发生较大环境事件扣 4 分。 3.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根据《 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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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5 分) |
投资计划 ( 3 分) |
评价项目公司编制的投资计划及执行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提供投资计划及执行情况相关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编制投资计划,得 1 分。未编制投资计划,扣 1 分。 2.实际投资进度达到计划目标(不可抗力除外) 偏差率 ≤1% ,得 2 分; 偏差率 >1% ,每增加 1% ,扣 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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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调 ( 2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建设过程中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合作单位工作沟通与协调情况。 |
问卷调查、资料收集。提供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合作单位沟通文件、来往函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相关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有关事项积极主动沟通并有相关书面记录的,得 2 分。不符合的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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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5 分) |
政府部门 满意度 ( 2 分) |
政府其他部门、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建设期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政府部门满意度 90% (含)以上,得 2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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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绩效评价 ( 100 分) |
效果 ( 20 分) |
满意度 ( 5 分) |
社会公众 满意度 ( 3 分) |
社会公众 ( 主要为周边居民 ) 对项目公司建设期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含)以上,得 3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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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20 分) |
组织管理 ( 3 分) |
组织架构 ( 1 分) |
评价项目公司组织架构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项目公司组织架构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组织架构健全,得 1 分。不符合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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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2 分) |
评价项目公司人员配置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人员资料、技术人员配备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配备人员数量与投标承诺一致且及时到位,人员配置结构合理,满足项目日常运作需求,得 2 分。不符合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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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 1 分) |
制度制定与执行 ( 1 分) |
评价项目公司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财务(资产)制度、工程制度、质量制度、安全管理等制度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制度完善,且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的,得 1 分。 . 制度存在缺失的或未按照制度规范执行,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最多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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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10 分) |
资本金到位 ( 4 分) |
评价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 PPP 项目合同、资本金到账凭证、账簿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得 4 分。每延迟 1 个月扣 1 分。 注意: 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或造成相关损失,扣 4 分; 社会资本抽逃资本金,或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不得分,且当期绩效考核总分倒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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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到位 ( 4 分) |
评价项目公司融资到位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 PPP 项目合同、融资资金到账凭证、账簿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按照《 PPP 项目合同》约定时限,签署全部融资文件,满足获得资金的所有前提条件,得 1 分。每延迟 1 个月扣 0.5 分。 2.融资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得 3 分。每延迟 1 个月扣 1 分。 注意: 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或造成相关损失,扣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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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绩效评价 ( 100 分) |
管理 ( 20 分) |
资金管理 ( 10 分) |
资金使用 ( 2 分) |
评价项目公司资金使用合法性。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 PPP 项目合同、资金使用台账、记账凭证、账簿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项目公司不合规使用情况的,得 2 分。项目资金使用存在不合规使用情况的,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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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2 分) |
档案管理 ( 2 分) |
评价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归档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建设资料归档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档案资料归档及时,归档时效符合《 PPP 项目合同》约定,得 1 分。每发现一次无故不及时归档,扣 0.2 分。 2.档案台账记录详细,原件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得 1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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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4 分) |
资料报送 ( 2 分) |
评价项目报表、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报送的报表、报告等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及时报送建设资料,得 2 分。每发生一次可归责项目公司情况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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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2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的录入及时准确性。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相关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在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进行信息录入的,得 2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4 分。 |
备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无法达到绩效评分指标要求的,不作扣分处理。
(2)项目实施机构使用本表时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对三级指标进行调整,以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附件2
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实施机构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数据来源 |
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 |
备注 |
|
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 ( 100 分) |
产出 ( 40 分) |
履约情况 ( 20 分) |
合同履约 ( 20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履行 PPP 项目合同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相关合同、履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
按照《 PPP 项目合同》及相关补充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得 20 分。每发生一次合同违约或履约不及时,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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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 ( 20 分) |
控制机制 ( 10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成本控制机制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成本控制机制或其他证明材料 |
1.项目实施机构建立健全成本控制机制,得 5 分。未建立扣 5 分。 2.成本控制机制切实有效,符合预期,得 5 分。成本控制机制效果达不到预期的视情况进行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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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控 ( 10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成本控制的监督管理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施工预算、过程确认、竣工决算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竣工决算未突破批复概算,得 10 分。因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竣工决算突破批复概算,每超过 1% 扣 1 分,最多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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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20 分) |
满意度 ( 10 分) |
项目公司 满意度 ( 5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对项目实施机构建设期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项目公司满意度 90% (含)以上,得 5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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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满意度 ( 5 分) |
评价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机构建设期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含)以上,得 5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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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 ( 100 分) |
效果 ( 20 分) |
可持续性 ( 10 分) |
组织保障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
实地调研、座谈会、资料收集。提供工作制度、人员安排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得 2 分。保障机制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的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2 分。 2.工作人员配备合理,项目实施顺利,得 3 分。人员配备不合理,项目实施不顺利的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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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调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建设过程中与相关部门、项目公司等工作沟通与协调情况。 |
实地调研、座谈会、资料收集。提供沟通管理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管理与执行记录等)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建立有效的工作保障和沟通协调机制,妥善处理与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项目公司及其他参与方的合作关系,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得 5 分。每发生一次因协调不利影响项目实施事件,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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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40 分) |
前期工作 ( 5 分) |
前期工作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承担的项目前期手续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
实地调研、座谈会、资料收集。提供 PPP 项目合同、前期工作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项目前期资料和各项手续齐全,得 3 分。每缺少 1 项扣 1 分。 2.项目前期资料和各项手续办理及时性,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的,得 2 分,未及时办理的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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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10 分) |
资金管理 ( 10 分) |
评价政府方资本金到位及资金合规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 PPP 项目合同、资本金到账凭证、账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
政府方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不存在为社会资本方融资违规担保等不规范情况。 1.项目资本金按投资进度计划足额到位,得 5 分。资金未足额到位视情况扣分。 2.项目资本金按投资进度计划及时到位,得 5 分。每延迟 1 个月扣 1 分。 政府方为社会资本方融资违规担保,直接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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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 10 分) |
绩效目标与指标 ( 10 分) |
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制定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绩效评价目变与指标或其他证明材料。 |
项目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制定符合政策要求及项目情况的评价指标,得 10 分,未设置绩效目标,扣 5 分。未设置绩效指标扣 5 分。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不合理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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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 ( 100 分) |
管理 ( 40 分) |
监督管理 ( 10 分) |
质量监督 ( 4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现场检查。提供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及执行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质量监督,按 PPP 项目合同约定,开展现场检查、审查相关报表、报告等项目建设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得 4 分。 因政府方监督不到位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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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 ( 3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财务监督管理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现场检查。提供财务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及执行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按 PPP 项目合同约定,开展现场检查、审查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项目财务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得 3 分。 因政府方监督不到位造成资金挪用等资金违规使用事件,每发生一次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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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 ( 3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日常监督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日常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及执行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实施机构应严格按照《 PPP 合同》约定职责进行监督。指导督促项目公司做好日常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防范重大风险等工作,对项目公司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及时参与竣工验收,促进项目顺利完工交付使用,得 3 分。 因政府方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生态污染和环境破坏等情况,产生不良影响,每发生 1 次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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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5 分) |
信息公开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财政部 PPP 综合信息平台相关资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
项目实施机构在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进行信息录入的,得 5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1 分。 |
备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实施机构原因造成无法达到绩效评分指标要求的,不作扣分处理。
(2)使用本表时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对三级指标进行调整,以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附件3
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评价对象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数据来源 |
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 |
备注 |
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 100 分) |
产出 ( 80 分) |
项目运营 ( 40 分) |
运营计划 ( 4 分) |
评价运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运营计划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编制运营年度计划,内容科学合理符合项目运营要求,得 2 分。未编制运营年度计划不得分。 2.运营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年度运营计划,得 2 分。不符合年度运营计划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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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保障 ( 5 分) |
评价项目运营保障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根据人员配备、设施和设备、服务项目和内容等情况提供材料清单。 |
人员配备、设施和设备、服务项目和内容等符合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定标准,保障运营质量和效果,得 5 分。不符合标准视情况扣分。 |
项目公司可根据情况对指标进行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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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 / 接待人次 ( 12 分) |
评价项目运营开放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场馆开放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场馆开放时间或接待人次须符合《 PPP 项目合同》约定时间或年度开放计划(除非因特殊情况时需要关闭),符合率(实际开放时间 / 接待人次 ÷ 计划或约定实际开放时间 / 接待人次)为 100% ,得 10 分。每降低 1% 扣 0.1 分,最多扣 10 分。 2.应政府方要求或项目维修需要暂停开放的,须提前通知并做好人员进出入管理登记的,得 2 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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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 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 15 分) |
评价文化活动举办或承接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文化活动开展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 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服务目录符合《 PPP 项目合同》约定,正常开展文化活动,符合率为 100% ,得 15 分。每降低 1% ,扣 0.15 分。 |
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指标进行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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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 100 分) |
产出 ( 80 分) |
项目运营 ( 40 分) |
文化宣传 ( 4 分) |
评价项目文化宣传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宣传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宣传典型和亮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效,通过纸媒、网络媒体、现场活动等多种渠道进行文化宣传,每年宣传不少于 4 次,得 4 分。每缺少一次扣 1 分。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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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维护 ( 20 分) |
维护方案 ( 3 分) |
评价项目维护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
现场考察、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维护方案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编制年度维护方案,内容科学合理符合项目运营要求,得 1 分。未编制年度维护方案不得分。维护方案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分。 2.项目维护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年度维护方案,得 2 分。不符合年度维护方案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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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维护 ( 7 分) |
评价项目建筑物(含构筑物)维护情况。 |
现场考察、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维护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建筑物外观完好、整洁,得 2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2 分。 2.建筑物结构无变形,建筑物内楼梯、走道、扶手、天花板等完好、整洁,得 3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3 分。 3.定期进行建筑物维护,维护记录真实完整,得 2 分。每缺少一次维护扣 1 分,每发现一处资料不符合扣 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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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维护 ( 7 分) |
评价项目设施设备维护情况。 |
现场考察、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维护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项目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故障,得 5 分。因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运营维护不利导致故障的,每发生一次扣 1 分。 2.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维护,维护记录真实完整,得 2 分。每缺少一次维护扣 1 分,每发现一处资料不符合扣 0.2 分。 3.因项目公司未及时维护造成项目重大损失或影响运营的,每发生一起扣 3.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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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 100 分) |
产出 ( 80 分) |
项目维护 ( 20 分) |
环境卫生 ( 3 分) |
评价项目环境卫生情况。 |
现场考察、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卫生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场馆保持清洁、无污染,得 2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0.2 分,最多扣 2 分。 2.垃圾日常日清,定期进行虫蚊灭杀,得 1 分。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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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效益 ( 7 分) |
成本控制 ( 7 分) |
评价项目运营维护的成本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运维成本明细表、材料成本台账,运维成本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和年度运营成本计划,得 1 分。未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和年度运营成本计划不得分。 2.运营维护成本构成合理性,得 3 分。不合理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3 分。 3.实际成本不超过计划成本,得 3 分。每增加 1% 扣 0.3 分,最多扣 3 分。 (注: PPP 项目合同中未对运营维护成本控制进行约定的项目适用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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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 ( 13 分) |
安全管理 ( 6 分) |
评价项目安全管理情况。 |
现场考察、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安保人员文件、安保物资清单、安全巡查记录、事故处置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安全保卫队伍配置齐全,人员符合项目需求,得 2 分。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2 分。 2.安全设施、安保物资配备齐全,配置安全标识,安全制度上墙,得 2 分。每发现一处缺失扣 0.4 分。 3.按要求定期组织并进行安全巡查,得 2 分。未定期组织或组织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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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3 分) |
评价项目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制定了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得 1 分。未制定,扣 1 分。 2.按要求定期组织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得 2 分。未定期组织或组织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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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 100 分) |
产出 ( 80 分) |
安全保障 ( 13 分) |
安全责任事故 ( 4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对安全事故的预防保障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提供安全责任事故认定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评价周期内中未出现安全事故,得 4 分。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 2 分,发生较大事故扣 4 分。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根据《 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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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10 分) |
经济影响 ( 1 分) |
经济效益 ( 1 分) |
评价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影响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职工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依法足额缴纳税款,得 0.5 分。未依法足额缴纳税款,不得分。 2.依法足额缴纳职工社保,得 0.5 分。未依法足额缴纳职工社保,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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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影响 ( 1 分) |
环境保护 ( 1 分) |
评价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或破坏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涉及环保的检查资料、行政处罚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运营期间未产生生态污染和环境破坏情况,得 1 分。每发生一起一般环境事件扣 0.5 分;发生较大环境事件扣 1 分。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根据《 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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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 2 分) |
新增就业 ( 1 分) |
评价项目运营期间是否为在本地提供社会就业岗位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职工花名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为本地提供相当数量社会就业岗位的,得 1 分。提供不足的视情况扣分 , 最多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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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及投诉 ( 1 分) |
评价项目运营期间是否发生诉讼及公众舆情与群体性事件。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公司的检查情况、媒体相关报道、行政处罚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诉讼及公众舆情与群体性事件,得 1 分。发生诉讼及公众舆情与群体性事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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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 100 分) |
效果 ( 10 分) |
可持续性 ( 2 分) |
项目 可持续性 ( 1 分) |
评价项目可持续性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运营维护保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建立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等机制,提高文化建设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得 0.5 分。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分。 2.项目持续运营,未无故关闭,得 0.5 分。发生可归责项目公司原因关闭,扣 0.5 。 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场馆关闭时间超过 6 个月,项目实施机构有权根据《 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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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可持续性 ( 1 分) |
评价项目财务可持续性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运营维护保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得 0.5 分。发生逾期还款事件扣 0.5 分。 2.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和补充运营维护保函,得 0.5 分。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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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4 分) |
政府部门 满意度 ( 1 分) |
评价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对项目公司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满意度在 90% (含)以上得 1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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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满意度 ( 3 分) |
评价社会公众对项目公司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满意度在 90% (含)以上得 3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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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10 分) |
组织管理 ( 3 分) |
组织架构 ( 1 分) |
评价项目公司组织架构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项目公司组织架构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组织架构健全,得 1 分。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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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 100 分) |
管理 ( 10 分) |
组织管理 ( 3 分) |
人员管理 ( 1 分) |
评价项目公司人员配置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人员配备任命资料、主要负责人变更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项目公司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得 0.5 分。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 2.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变更及时完成工商部门登记或通知项目实施机构,得 0.5 分。每发生一次不符合扣 0.25 分,最多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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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流程 ( 1 分) |
评价项目公决策流程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公司章程、会议纪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决策流程符合项目公司章程规定,决策文件保留完好,得 1 分。不符合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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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4 分) |
资金管理 ( 2 分) |
评价项目公司财务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及执行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财务管理流程、资金台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执行的,得 2 分。未建立财务管理流程或未按照流程执行财务管理的,每出现一次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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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 ( 2 分) |
评价项目运营中是否进行有效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财务会计核算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相关凭证保存完整,得 2 分。每出现一次核算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凭证的,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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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 ( 1 分) |
制度制定与执行 ( 1 分) |
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程度及执行效率。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各项管理制度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营和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且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的,得 1 分。管理制度存在缺失的或未按照制度规范执行,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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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1 分) |
档案管理 ( 1 分) |
评价项目运营、维护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归集整理的及时性。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档案台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完整、规范进行存档的,建立完整详细的台账信息,得 1 分。台账不齐全的每少一项扣 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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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 (社会资本 ) ( 100 分) |
管理 ( 10 分) |
信息公开 ( 1 分) |
信息公开 ( 1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的录入及时准确性。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相关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公司在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进行信息录入的,得 1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0.2 分。 |
备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实施机构原因造成无法达到绩效评分指标要求的,不作扣分处理。
(2)项目实施机构使用本表时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对三级指标进行调整,以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附件4
湖北省文化行业PPP项目实施机构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评价对象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数据来源 |
评价标准与评分方法 |
备注 |
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 ( 100 分) |
产出 ( 40 分) |
按效付费 ( 30 分) |
绩效评价 组织 ( 10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 PPP 项目合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绩效评价报告、绩效监控情况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按照规定程序及 PPP 项目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绩效监控。未进行绩效评价或绩效监控工作,本项不得分。 2.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且执行到位,得 7 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及时、不规范视情况扣分。 3.按要求组织绩效监控得 3 分。绩效监控不到位视情况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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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情况 ( 20 分) |
评价按效付费足额和及时情况。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提供 PPP 项目合同、付费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足额进行按效付费的,得 10 分。未足额支付的,每低于 2% 扣 1 分,最多扣 10 分。 2.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按效付费的,得 10 分。未及时支付的,每推迟 15 天扣 1 分,最多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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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履约 情况 ( 10 分) |
其他履约 情况 ( 10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履行 PPP 项目合同约定义务情况。 |
案卷研究、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 PPP 项目合同及履约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按照《 PPP 项目合同》及相关补充合同约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得 10 分。每发生一次合同违约或履约不完全,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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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 30 分) |
物有所值 ( 10 分) |
物有所值 ( 10 分) |
评价项目运营期物有所值实现程度。 |
案卷研究、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物有所值定性及定量分析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物有所值实现程度 100% (含)以上,得 10 分,每降低 1% ,扣 0.5 分。 (注:物有所值指标评价频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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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 ( 100 分) |
效果 ( 30 分) |
满意度 ( 10 分) |
项目公司 满意度 ( 5 分) |
评价项目公司对项目实施机构运营期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项目公司满意度 90% (含)以上,得 5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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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满意度 ( 5 分) |
评价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机构运营期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
问卷调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含)以上,得 5 分。 60% (含 ) - 90% 视情况扣分;小于 60%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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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 ( 10 分) |
组织保障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运营维护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
实地调研、座谈会、资料收集。提供工作制度、人员安排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1.工作保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得 2 分。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2 分。 2.工作人员配备合理,项目实施顺利,得 3 分。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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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调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运营维护过程中与相关部门、项目公司等工作沟通与协调情况。 |
实地调研、座谈会、资料收集。提供沟通管理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管理与执行记录等)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建立有效的工作保障和沟通协调机制,妥善处理与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项目公司及其他参与方的合作关系,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得 5 分。每发生一次因协调不利影响项目实施事件,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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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30 分) |
预算编制 ( 5 分) |
预算编制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预算编制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项目预算申报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预算编制符合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预算申报符合相关程序要求,资料完整充分,及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得 5 分。不符合要求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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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 ( 100 分) |
管理 ( 30 分) |
绩效目标与指标 ( 10 分) |
绩效目标与指标设置 ( 10 分) |
评价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的制定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座谈会。提供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制定符合政策要求及项目情况的评价指标,得 10 分。未设置绩效目标,扣 5 分。未设置绩效指标,扣 5 分。设置不合理视情况扣分,最多扣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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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 10 分) |
质量监督 ( 4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运营维护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及执行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对项目运营维护情况进行质量监督,按 PPP 项目合同约定,开展现场检查、审查相关报表、报告等项目运营维护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得 4 分。 因政府方监督不到位造成项目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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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 ( 3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财务监督管理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财务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及执行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按 PPP 项目合同约定,开展现场检查、审查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项目财务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得 3 分。 因政府方监督不到位造成资金挪用等重大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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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 ( 3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日常监督情况。 |
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提供日常监督管理的相关记录及执行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指导督促项目公司做好日常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应急预案、防范重大风险等工作,对项目公司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保障项目正常运行,得 3 分。 因政府方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生态污染和环境破坏等情况,产生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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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机构绩效评价 ( 100 分) |
管理 ( 30 分) |
信息公开 ( 5 分) |
信息公开 ( 5 分) |
评价项目实施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
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提供财政部 PPP 综合信息平台相关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实施机构在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按平台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完整进行信息录入的,得 5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 1 分。 |
备注: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因实施机构原因造成无法达到绩效评分指标要求的,不作扣分处理。
(2)使用本表时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对三级指标进行调整,以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